安哥拉工业产权局发布声明,自1992年工业产权法实施以来,工作大量积压,为处理这一情况,一重组项目已启动。
官方已向商标申请人或注册人下发了编号为0001至5000的通知。
商标所有人需要须重新提交以下文件用于更新官方档案:
1、申请表格复印件及后续续展或变更的申请表格副本。
2、由安哥拉使馆认证的、包含葡萄牙语翻译的委托书。
3、由安哥拉使馆认证的、包含葡萄牙语翻译的商业登记证书(营业执照)。
经认证的材料,认证公章仍清晰的复印件也可被接受。
提交申请时所用的认证材料的原件也可被接受。
提交材料截止日为2015年9月28日,逾期未提交,商标将无效。
本文由超凡知识产权提供,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,侵权必究。